最重要的还有一个问题,那就是,程太太这么光明正大的噶腰子,不违反法律吗?</p>
咋没把她抓起来呢?</p>
办案警官咳嗽了一下,又有人给他端菊花茶,</p>
“在动手术之前,程太太还真没跟杜蕾照过面,因为她想要的是时琪的肾。</p>
从生物学角度来说,俩人是母女关系,估摸着程太太害怕见了面,反而不好下手挖肾。</p>
关于配型的问题,我不懂,不过程太太带了个医疗团队过来,估摸着是能配上。</p>
要是配不上的话,她也不会让人动手,这不是提前要程浩的命吗?”</p>
关于移植器官配型,一般来说,亲属配上的可能性最大,并不是说,没有血缘关系就配不上。</p>
大家伙秒懂,“那,程太太就这么挖了小杜大夫的肾,她不犯法吗?”</p>
小杜大夫为人再差,那也是他们的同事,人现在还躺着呢,就算是活过来,活的也会很艰难。</p>
虽然是小杜大夫自己犯贱,引狼入室,可下手挖肾的程太太,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?</p>
如果程太太挖的是时琪的肾,那是她的亲女儿,估计还能扯一下皮。</p>
可程太太跟小杜大夫没有一点血缘关系,这情节肯定构成故意伤害了。</p>
“嗨,有些事儿不信命不行,就杜蕾这行为,典型的损人利己。</p>
她答应给程太太帮忙,可没说白帮忙,她是要了钱的,因为做着没本儿的买卖。</p>
杜蕾害怕程太太坑他,所以在动手之前,是跟程太太签了合同的。”</p>
大家都竖起耳朵听着,关键问题就出在这合同上。</p>
合同上说,杜蕾要帮着程太太取得一个肾,来移植到程浩身上,可没说是谁的肾。</p>
立刻有聪明人咂么过味儿来了,“照这么说,程太太用的肾,就是她花钱买来的?”</p>
“是的,这份合同是保护程太太的,她只要按合约给了钱,就不需要承担责任。”</p>
办案人员也很无奈。</p>
大家伙都不知说什么是好了,要说杜蕾精明吧,她也确实精明。</p>
从一开始就想着做没本的买卖,坑时琪一把,然后自己赚钱。</p>
说她傻吧,她也确实傻,害人不成终害己,年纪轻轻就少了一个肾,就算是有钱又有什么用呢?</p>
事情的经过说明白了,大家伙终于搞清楚,小杜大夫这段时间经历了什么。</p>
对小杜大夫来说,就算是抢救成功,她能够平安活下去,今后的日子也不好过。</p>
首先,她的新婚丈夫提出了离婚。</p>
丁勇跟小杜大夫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,任谁都不想顶着青青大草原过日子,于是,这男人就干脆利落的提出离婚了。</p>
这个时候,杜蕾已经醒了,被嘎腰子的那天,她完全没什么意识,等清醒过来,才知道自己少了一个肾脏。</p>
这个时候,说什么也晚了。</p>
钱没了可以再挣,房子塌了可以再盖,离婚了,也可以重新再寻找第二春。</p>
然而腰子这东西,被嘎掉了,那就是真的没有了。</p>
时琪知道杜蕾心怀恶意,不肯再为她做后续治疗,调养身体的工作,全都交到了贺老大夫手上。</p>